成都天府新區黨群工作部、科創和人才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黨群工作部、公共服務局,成都高新區黨群工作部、科技人才局、社會事業局,各區(市)縣人社局,市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家、省、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精神,進一步規范職稱申報評審行為,維護職稱申報人員合法權益,維護職稱評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確保職稱評審工作規范有序。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等精神要求,現就成都市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懲戒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
(一)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申報時應作出誠信承諾,確保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各類申報材料真實準確有效,申報人本人在《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上簽字。
(二)用人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業績檔案,對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申報人員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驗證和核實。推薦申報前,用人單位應成立職稱考核推薦領導小組,依據申報人員的人事檔案、專業技術檔案、崗位任務完成情況、業績成果、日??己撕蛯嶋H貢獻等,在對申報人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確定人選,公示無異議后逐級上報,用人單位在《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承諾書》上簽字、蓋章。用人單位報送材料前需再次核實所推薦人員的參保關系、工資發放等情況,不得推薦勞動人事關系不在本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稱評審。
(三)成都市人社部門負責建立全市共享的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各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市級相關部門、市人事考試部門、市級人才工作站負責建立本地、本行業、本系統、本部門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誠信檔案臺賬,對在職稱申報評審和職稱考試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個人和單位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落實職稱申報評審失信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提高破壞誠信的成本,切實提升“成都職稱”品牌的聲譽。
二、加強職稱申報評審失信懲戒
實施職稱申報評審全流程審核,專業技術人員和用人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在職稱申報評審和職稱考試中有以下違規違紀行為的,將記入成都市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并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和失信懲戒。
(一)專業技術人員在申報評審中有以下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已獲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予以撤銷,并通報其所在單位。情節嚴重的,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
1.偽造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有關材料的;
2.提供假業績、假成果、假論文論著、假獲獎證明的;
3.填報虛假材料的;
4.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
(二)專業技術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以下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1.抄襲、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2.互相傳遞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等的;
3.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4.本人離開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傳播考試試題及答案的;
5.使用禁止帶入考場的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產品的;
6.其他應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三)專業技術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1.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2.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3.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四)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終止其當場考試,并責令離開考場;情節嚴重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并由有關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應試人員的;
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五)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考試中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六)用人單位在職稱申報評審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協助造假的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列入違規失信“黑名單”。
1.擅自擴大評審范圍,為非本單位的人員代辦申報職稱評審的;
2.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3.未按照規定程序組織職稱申報推薦的;
4.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七)評審專家對外泄露評審內容、私自接受評審材料、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取消其評審專家資格,通報其所在單位并記入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
三、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按照屬地分級管理原則,各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市級相關部門、市人事考試部門、市級人才工作站要將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失信懲戒和責任追究制度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不斷提升專業技術隊伍誠信體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加強宣傳。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的誠信意識,提升專業技術人員講誠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營造知信、用信、守信的社會氛圍。職稱申報評審失信責任主體信息及違法失信信息將通過媒體等多種渠道向社會曝光。
(三)務求實效。各相關單位要健全信用信息記錄制度,及時準確記錄相關主體的職稱申報評審信用行為,特別是對違法失信行為留痕建檔,檔案保管期為10年,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從2020年9月起,各區(市)縣人社(職改)部門、市級相關部門、市人事考試部門、市級人才工作站于每季度結束下月的6日之前將上季度本地、本行業、本部門職稱申報評審失信責任主體信息及違法失信信息上報市人社局專技處。
(四)本通知自印發之日執行,有效期五年。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人社發〔2020〕22號)
2020年6月28日